那些偵探小說中描寫的那麽高明

丁海濤介紹,從各地破獲的一些案件來看,由於早年公安部就明確禁止開設“私家偵探所”性質的民間機構,所以當前“私家偵探”公司往往都是以信息諮詢、商務諮詢或調查的名義進行工商註冊,但私下裏的主營業務卻多是調查婚外情、追債等。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法官吳丹介紹,郭某使用的這些手段,也是當前那些所謂的“私家偵探”常使用的手段。。他們從網上買來信息,再高價倒賣給委託人,實質是個人信息倒賣的掮客。 張家港法院提供的資料顯示,郭某於今年初成立西城民生商務諮詢服務部,並邀請同村的郭某某和妻弟張某加入。然而,所謂的商務諮詢不過是一種幌子,這一服務部成立後接受的業務主要是調查婚外情和追蹤下落。 2009年通過的有關刑法修正案規定:國家機關或者金融、電信、交通、教育、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,違反國家規定,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,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。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,情節嚴重的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。 張家港這三名被判刑的“私家偵探”,其偵查手段也沒有那些偵探小說中描寫的那麽高明。從法院審理和郭某交待的情況來看,其主要手段一是安裝定位器、跟蹤拍攝、竊聽;二是從網上或其他途徑購買各類信息,如住宿信息、手機話單、戶籍信息、空乘信息、車輛信息等等。